案例七:劣质净水器下乡 消委“诉转案维权”
【案情简介】2017年1月6日,春节即将来临,广安市邻水县消委会(以下简称消委会)接到长安乡大堰村(贫困村)农民群体投诉反映曾某等人(以下简称经营者)通过“免费”送茶壶、按摩器等方式聚集村民,夸大宣传销售某品牌中央净水器,很多老年人、贫困户村民购买后发现未起到净水作用,要求退货退款受阻,请求消委会帮助维权。
【调解过程及结果】受理投诉后,经查经营者通过免费赠送茶壶等小礼品聚集村民推销净水器,称该净水器是国家高新科技第四代产品,不仅节能省电还能处理水中的有害成分,宣称产品厂家卖价5980元/台,下乡优惠价990元/台。黄某等贫困村民借钱购买了13台,致使个别村民购买年货都成问题。经送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经营者所销售净水器进行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消委会责令经营者曾某以最快的速度、便捷的方式全额退赔村民13台净水器款12870元,并退还每位村民70元的误餐费。同时,县工质局对经营者涉嫌虚假宣传和销售不合格净水器行为罚款1.4万元。
【案例评析】本案中是一起典型侵犯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经营者在偏远农村山区聚众销售质次价高的净水器,因其具有流动性、隐蔽性,更容易误导消费者。消委会通过在农村交通要道张贴公告、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消费警示、制作微电影“水中情”等方式广泛宣称净水器相关知识和聚众式销售净水器普遍存在的问题及其危害,加强教育引导。
案例八:19位购车者无法上牌 消委会巧破合格证难题
【案情简介】
2017年5月,消费者任先生在泸州市合江县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营者)购买了一辆价值8万余元的家用汽车,直到8月仍未拿到汽车合格证,导致车辆无法上牌。消费者多次向经营者催要汽车合格证均无结果后,于8月17日向泸州市合江县榕山消委分会(以下简称消委会)投诉,要求经营者履行给付汽车合格证的义务。随后,消委会陆续接到了其他消费者的类似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在依法受理该案后,消委会调查得知:经营者于2017年成立开业至今,因经营状况恶化资金链断裂,未将38万元车款打入成都的供应商,汽车合格证被扣押,导致19位消费者车未取得合格证和购车发票无法上牌。经核实,经营者已人去楼空,无力赎回合格证。消委会在调查中得知,合江县另一家汽车企业贸易公司也是成都供应商的经销商,熟悉经营者的经营情况,经过消委会工作人员的走访和努力,这家贸易公司愿意参与到该案的处理中来,积极协助解决消费者的难题。最终,消委会通过成功引入第三方公司来协助解决问题。经营者将房产和库存新车过户给第三方公司,由第三方公司支付该公司拖欠供应商的车款,拿回合格证,让19位消费者拿到合格证后顺利上牌。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汽车合格证被抵押导致消费者所购汽车无法上户的案件。成功引入第三方加入调解协商,把几乎不可能完成的案件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