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价20万燕窝快递受损如何赔?看四川维权十大案例

2018-03-07 15:53:5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金婵娟刘宏顺

  案例五:低频噪音惹民烦 “诉调对接”把权维

  【案情简介】

  2016年12月上旬,雅安市雨城区消费者李女士与其母亲(以下简称消费者)来到雅安市消委会(以下简称消委会)投诉称于2014年1月在雨城区某商品房开发公司购买了一套价值41万余元的底楼住宅,2016年4月花8万多元装修该房,但在入住后不久,时常听到室内“喔噢喔噢”的声响,特别在夜深人静时,响声更难让人无法入睡,影响正常生活,多次与商家提出退房,协商无果,遂即投诉要求退房并赔偿相应损失合计人民币59万元。

  【处理过程及结果】

  消委会调查发现,噪音来自开发商安装的高压配电箱,虽已进行过消噪处理,但噪音仍然存在,影响消费者的正常生活。消费者在买房的过程中,开发商未告知其楼层下面安装有多个高压配电箱等设施,以及高压配电设施可能造成的后果。在查阅环保部颁布相关标准后,发现该房屋低频噪音检测指标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存在低频噪音污染。经消委会的多次调解和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经营者退还消费者房款、装修款、租房费、契税、维修基金等包干费用合计人民币56万元。同时,消委会根据消费者和商家的共同要求,申请法院对《消费纠纷调解书》依法进行了司法确认。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因噪音污染引发的商品房消费纠纷成功调解的案例,消委会在全面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噪音排放标准以及《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等法律、规定等说服经营者依法担责,同时通过与法院的“诉调对接”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促进该案的顺利履行。

  案例六:免费领收机变贷款 全额返现难兑现

  【案情简介】

  2017年1月,德阳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市区分会(以下简称消委会)陆续接到13名消费者投诉称德阳市区某通讯经营部(以下简称经营者)开展的“参与分享活动、免费领手机”活动,因经营者宣称的返还现金可以足额抵扣贷款的承诺不能兑现,消费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在与经营者多次协商无果后,遂即到消委会进行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消委会受理投诉后,经调查统计,共涉及的消费者人数为35人,涉案金额近30万元。经核实,经营者于2016年12月开始与“某公益基金会”平台联合开展“免费领手机”活动,通过“消费返利平台+小贷公司按揭”的模式,吸引消费者贷款消费,但自2017年1月下旬开始,“某公益平台”每天返现金额不足以支付贷款本息,引发消费者投诉。消委会以贷款凭证以及平台返现资料等依据认定经营者未尽到向消费者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未履行向消费者所作的承诺,应当承担责任。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消费者承担2000元平台费及6000元手机款,“某公益平台”继续返现金仍归消费者,由通讯经营部承担400元平台费及消费者的贷款利息。针对经营者的虚假宣传行为,立即启动“诉转案”程序,将相关线索移交工商部门查处。截至2月22日,35名消费者的投诉得到圆满解决。

  【案例评析】

  本案中,经营者宣传所谓的免费却以高于市场价格的商品或者服务以附加条件的形式销售给消费者以转嫁自身的经营成本,实质是通过按揭贷款+平台返现的方式吸引消费者贷款消费。返利模式不可持续,通过“后人”交纳的平台费来支付“前人”的返现,让消费者在“温水煮青蛙”的效应中失去正确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以虚假的信息误导消费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涉嫌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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