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 6月12日,成都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官方微博发出通报:日前,成都网警接举报称网民“ 钟*”在“****兼职交流群”QQ群内发布信息扰乱公共秩序。
经调查,网民张某对其结合网络素材编造不雅信息以吸引眼球的行为供认不讳,现已被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依法行政处罚。
成都网警在此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寻衅滋事行为将被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所以,请各位网民从自身做起,共同维护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